日前,经阳朔县委批准,阳朔县纪委监委对阳朔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琴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陈琴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作为医院“一把手”,靠医吃医,与不法商人内外勾连,在医疗设备采购,药品耗材供应以及工程项目领域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琴姣违反政治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不知止、胆大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阳朔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阳朔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琴姣开除党籍处分,由阳朔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阳朔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琴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3-06-15 16:23:58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阳朔县妇幼保健院原院长陈琴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