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阳朔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倪志军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间,倪志军任阳朔县福利镇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对辖区内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进行审核把关,未及时获取已去世人员信息,导致辖区内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对象6人在已去世的情况下,仍领取养老保险金10260元。2021年6月,倪志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阳朔县通报1起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10-22 11:43:57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阳朔县通报1起工作失职失责问题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