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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镇:强化监督 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作者:尤福英
来源:白沙镇纪委
摘要:白沙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

       “村委出租的宿舍怎么没有签订出租合同?在管理村委集体资产时,怎么没有进行集体讨论?”日前,白沙镇纪委在实地检查各村(居)委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情况时,发现白沙村委存在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该镇纪委通过向村“两委”干部和租赁人调查了解,查阅集体经济台账和会议记录,发现村委楼宿舍于春节前出租给了一名外地人,却没有通过集体讨论以及签订出租合同。针对白沙村委存在的集体资产管理不严、流程不规范的情况,白沙镇纪委对主要负责同志采取提醒谈话。同时,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白沙镇监察办公室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白沙村委进行整改,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处置集体资产,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学习。该村委立行立改,完成了该宿舍的清退。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既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诱发基层干部腐败、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白沙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紧盯违反财务管理法规制度、违规使用集体资金、工作失职失责、侵占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规范基层公权力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村集体利益。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督存在的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白沙镇纪委督促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健全制度,要求各村(居)委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把村级财务公开纳入日常工作,及时将财务公开、惠民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真实准确地公开,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意识,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截至目前,白沙镇纪委发现农村集体“三资”立行立改问题3个,推动清退侵占集体资产问题1个,切实维护村集体和广大村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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