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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司法局:以绩效促党风廉政建设落细落实

作者:梁丹丹
来源:阳朔县司法局
摘要:阳朔县司法局坚持廉政与绩效双结合,以绩效管理考核机制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阳朔县司法局坚持廉政与绩效双结合,以绩效管理考核机制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将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监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确保实效。
       用细“绩效+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下好绩效“先手棋”,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以绩效考核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干警廉洁风险防范意识,从信念上持续累积、经久凝聚。采取红色教育、中心组学习、廉政党课、专题培训、竞赛测试等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明确廉政纪律要求;厚植“廉政土壤”,通过“廉政文化墙”建设廉洁教育空间,以微风细雨、润物无声的方式烘托清廉氛围;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开展主题教育活动5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及时通报重大典型案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擦亮党员干警清正廉明的底色。
       用好“绩效+责任落实”,守住作风“底线”。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项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南针”的作用,激励各司法所、股室落实好工作。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建立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三个清单”,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按照“八查”和“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整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重点案件交叉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清查等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制作落实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警示卡,制定完善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将责任落实细化到干部队伍管理、行业工作规范等方面。
       用实“绩效+廉政监督”,守住纪律“底线”。逐条细化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融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采取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对干警定期提醒谈话,加强交流沟通和管理监督,对苗头性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今年来累计开展谈心谈话50人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与电子信箱,在各司法所、服务窗口共设立10个举报箱,提高问题线索收集率,强化社会监督力量。注重绩效考核结果利用,强化个人绩效评语评鉴,根据平时到岗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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