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上午,阳朔县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扩大)在县委五楼会议室召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周首权,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县委巡察组组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委机关各室主任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整治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自治区党委把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作为主题教育4项专项整治的打头内容,桂林市委多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可见区、市两级重视程度之高。当前我县专项整治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动担当精神不足、工作站位不高等问题。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专项整治,既是推动领导干部干净干事、工程项目优质高效、营商环境优化改善的重要载体,还是深入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目的是为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先导区清障护航。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必须牵住“责任”这个“牛鼻子”,拧紧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努力推动形成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加速工作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时间即将过半,要切实增强慢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专项整治与即将开展的主题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一体推进、一体落实。要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当前我县风腐一体、由风及腐问题依然易发多发。十九大以来,我县查处工程项目领域的案件24起,有的违反“三重一大”决策,有的利用权力为他人承揽项目提供便利,有的利用审批、验收、监管等职权吃拿卡要、收受好处费等等。开展专项整治,要害在“治”,必须动真碰硬、严查严办。要进一步系统深化施治。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案件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深挖制度和机制上的薄弱环节,健全完善一批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会议强调,各级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党委(党组)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主抓责任落实;各部门领导干部要紧盯重点环节,瞄准“八种情形”,聚焦“五类典型案例”,自查自纠到位,监督检查到位,清仓起底到位;要做深查办案件“整篇文章”,对查处的典型案件,扎实开展“两个专题会”、“六个一”、“一案一挽损”工作,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