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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阳朔开启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
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阳朔开启新征程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2月)

彭  莹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阳朔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桂林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回顾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刚才蒋春华书记作了重要讲话,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鹿心社书记、周家斌书记的讲话要求,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新要求。全县各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在桂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全年立案116件,结案12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8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纪违法款350多万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立足政治监督,推动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县委积极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推动下一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是以政治学习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意识。县委班子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桂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联系实际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研判。全年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听取汇报4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7次,批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6件。二是以责任压实展现政治新担当。督促全县乡科级及以上干部开展“一对一”提醒谈话2697人次,其中处级领导干部398人次,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政治常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跟进监督,督促41个单位进行书面述职,其中9个乡镇和5个县直单位“一把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向县委现场述职。三是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政治监督。全力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相关工作,完成中央第二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2019年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广西问题的对照认领和全面整改。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第一时间抽调领导干部35人次组成7个专项组到县人民医院等防控一线督查检查,全年共派出14个县级督查组,实地督查重点职能部门和场所126个,上报县委情况报告12篇,意见建议45条,严肃追责问责17人。同时,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卡点值班71人次,全力履职尽责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进一步监督落实复工复产、春耕等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共派出23个专项检查组以“嵌入式”监督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明显好转。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等重点政治任务的专项监督检查。
        (二)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巩固发展。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严的主基调,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全县立案116件,科级领导干部9人,留置4人,涉嫌职务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人。重点查处县医院麻醉科原主任违法收受回扣,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的典型案件,又查处了县林业局陈某等多位职工套取国家资金的系统性案件。注重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集中培训办案人员190人次。依规依纪依法办理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全县办结申诉案件2件,建立交叉办理申诉案件工作模式,有效实现“复审分离”。做实写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完成县医疗系统案件、县公安局等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查处一案,警醒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不断扩大。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推动案发单位的共性问题整治,下发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9份。不断完善廉政宣传大格局,加强对党纪法规的宣传解读,编印党纪法规口袋书2000册发放给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学习,督促全县开展党纪法规考试68场2860人次;刊发党风廉政新闻宣传稿件582篇,其中自治区级以上82篇,拍摄警示教育片3期,有力宣传我县正风反腐强大正能量。印发《阳朔县2020年“秀美山水清风行”廉洁党建品牌建设方案》,加快阳朔县廉政教育基地建设,打造福利镇“清官亭”、白沙镇“勤·廉”文化广场等6处廉洁文化示范点,完成遇龙河沿线的大石寨村、鸡窝渡、历村等“一河一路”廉洁文化示范带提档升级。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发送廉政短信1.6万余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1批次16起20人(次),各单位针对典型案例开展剖析教育100余场次,为党员干部敲响廉政警钟。严把选人用人廉洁教育关,组织开展3期43人次任前廉政知识测试,为新任干部上好廉政履职“第一课”。
        (三)驰而不息纠四风,巩固提升作风建设成效。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督促工作落实。紧盯违规发放节日津贴补贴,违规收受“蟹券”、月饼券、烟票、高档土特产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全县9个乡镇、89个县直单位及部门进行督查,发现并立行立改问题20个。开展违规吃喝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开展自查自纠。巩固拓展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督查,组织专项工作组对全县部分单位督查16次,明察暗访25次,有力构建立体监督,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党委(党组)针对联系群众、履职尽责等方面开展谈话提醒171人次,全县立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案件3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人,组织处理14人。
        (四)聚焦专项治理,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深化“抓系统、系统抓”,巩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成效强化部门间横向协作,持续紧盯县里的权、乡村的情、村里的点,推动扶贫领域职能部门主体责任落实。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开展检查211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25个。全县扶贫领域立案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诫勉谈话21人,通报曝光8起11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充分落实监督职责,深化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专项斗争。开展3次专项检查,督促公检法机关对涉黑涉恶案件严肃处理,落实签字背书制度。认真开展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办结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移交的2件问题线索,巩固扫黑除恶收官之年工作成效。深化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督促民生资金单位项目资金“三公开”,重点督促县财政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等职能部门做好公示公开工作,针对全县控辍保学、医保扶贫、危房改造、饮水工程、农村低保、“四个不摘”等开展监督检查158次,移交问题线索20条,组织处理14人。扎实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承包经营农村土地问题专项清理“回头看”工作。专项工作中收到农地承包信息表和承诺书989份,各级党委(党组)签署承诺书85份,共清查出85个村(居)委、260个自然村存在共计4万余亩土地流转情况。针对专项清查中发现的违规领取国家林业资金补贴的相关问题线索,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共收缴违纪款60多万元。我县农地专项清查工作成效得到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肯定。
        (五)紧扣监督第一职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贯通联动作用,从严从实抓紧日常监督。有序推进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举报平台全覆盖,2020年接待来访群众98批137人次,收到信访举报81件次。综合运用列席民主生活会、谈话函询等有效监督手段,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作风漂浮、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问题严肃问责4人,列席民主生活会18次,开展谈话函询2次。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2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28人次,占70.8%,第二种形态76人次,占23.6%,第三种形态14人次,占4.3%,第四种形态4人次,占1.2%,实现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聚焦抗洪救灾、创城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下沉一线参加抗洪救灾104人次,开展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20次,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严格配合做好创城工作,落实包联责任和文明劝导责任,联合县委宣传部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推动87个问题完成整改,为阳朔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桂林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同时,坚持严管与厚爱,做到“三个区分开来”,采取“归口管理、分级审核、统一回复”的工作流程,全年出具廉政审查意见回复78批次、4135人次,对不符合工作要求退回廉审15批次。严格落实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对2名领导干部进行容错纠错,积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六)统筹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提升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严格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跟踪工作试行办法》,畅通与县法院、县检察院沟通协调机制。落实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问题线索分流管理、立案相关工作程序等制度,不断提高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实现横向层面监察职能的有效拓展。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单位协作配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全年共移送问题线索18条,立案18人。强化督促与监督相结合,派驻机构督促驻在部门加强对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监管,常态化开展干部作风建设问题监督检查27次,督促解决问题15个,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旅游业全面复苏等23条措施。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对驻在部门系统内民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办力度,立案39件,“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持续凸显。扎实推进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改革任务,9个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完成挂牌运行,进一步配齐配强乡镇监察干部,实现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七)推动完成巡察全覆盖,注重巡视巡察成果运用。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紧扣践行“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精准聚焦问题,不断巩固拓展巡察工作质效。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履职主体责任,研究全县巡察工作3 次,批示巡察工作文件10件次。持续强化巡察队伍建设。成立巡察办党支部,配齐配强巡察机构专职巡察干部16人,组建巡察人才库98人,自主开展培训60人次,选送、抽调上挂锻炼16人次,着力提升巡察干部业务水平。2020年实现对全县88个单位和114个村(居)委的巡察全覆盖。深入推动巡察与组织、审计、派驻监督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推动落实巡察情况“四方反馈”工作机制。全年反馈问题254个,移交问题线索15条,转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谈话提醒7人,组织处理3人,建立健全有关制度40个,巡察监督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持续放大。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印发整改工作方案,主动认领1个方面2条问题,制定整改措施6项,细化成14项具体工作任务,已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八)打造敢于善于监督的干部队伍,纪检监察铁军展现新作为。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不断完善“双汇报”工作机制。持续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八桂先锋等学习平台开展自学,提升政治素养。着力加强机关党建,以党建引领忠诚铸魂,组织主题党日12期356人次,完善政治机关内控制度建设,加大干部管理和选拔任用,共调入干部4人,提拔副科级领导2人,职级晋升9人。落实全员培训要求,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方案,启动2020年阳朔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共完成集中培训9期296人(次),政务处分法、信访检举办法等专题业务培训8次,主业微课堂99期1026人次,灵活运用以案代训、上挂锻炼、岗位实务练兵等方式培训127人次,以培训全覆盖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眼提升专业能力,将纪检监察业务应知应会系列丛书,编印的《党纪法规系列汇编》、党纪法规口袋书落实到人手一册。坚持刀刃向内,利用纪检监察干部违纪三起典型案例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开展日常提醒谈话92人次,签订《桂林市纪检监察干部拒绝违规饮酒承诺书》114份,主动接受监督,严防“灯下黑”,从严从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忠诚履职尽责,持续加深对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认识和体会。坚持弄通学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理论成果与推动阳朔开启新征程的实际相结合;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坚守政治原则,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围绕全县中心工作正风肃纪;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注重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经过一年努力,在肯定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持续巩固发展,但反腐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在路上,必须把握大局大势、保持冷静清醒,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惩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在高压态势下,少数党组织“一岗双责”落实存在短板,仍有一些领域存在预防腐败问题发生的薄弱环节,少数领导干部不收敛、不收手,甘于被“围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根除,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纪检监察机关人员配备需要完善,有的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对政治监督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等。对这些问题,我们持续深入把握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趋势和阶段性特征,从思想上到行动上都要采取有力措施。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强化新担当、展现新作为,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纪委五届六次全会和县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围绕我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和干部队伍建设专业化,为奋力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牢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使命职责,为推进新征程、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强化以党的新时代理论涵养纪检监察干部初心使命,进一步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性。加强对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政治监督检查,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职责,围绕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全县统筹推进乡村振兴等重大决策强化监督检查,坚持把监督工作与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重大风险,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同乡村振兴无缝对接。
        (二)深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强化对严重阻碍“十四五”规划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优先查处,围绕资金资源集中、重大工程建设等重点经济领域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加强对国有企业和项目多、资源富、权力大的单位和行业进行监督,着力堵塞不敢腐的制度漏洞。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既要时刻绷紧办案安全这根弦,又要依规依纪依法文明办案,着力提升案件质量,打造出精品案件。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写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性。
        (三)持之以恒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经常性监督,深挖细查“四风”问题隐形变异的种种表现,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力、对上级部署要求不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巩固基层减负工作成效。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遏制公款使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盯紧盯牢重要节点、重大问题,对顶风违纪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堵塞制度漏洞。深化廉洁宣教和警示作用,督促培育领导干部家风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四)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人民立场的时代要求,强化对“四个不摘”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抓牢脱贫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检查,更加突出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持续纠治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惠民资金、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常态化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
        (五)推动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衔接,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认真履行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协助职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聚焦党委(党组)领导班子,突出“关键少数”,找准监督定位,用活专责监督手段,促进政治生态研判系统、信访举报平台等信息手段运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完善内部监督制度。综合运用下沉督导调研、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前移监督关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大关爱回访力度,鼓励受处分干部抛开思想包袱,对受到第一种、第二种形态处理的同志,影响期满后该肯定的肯定、该使用的继续使用。
        (六)切实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一体深化“三项改革”,发挥改革在“十四五”战略任务中重要作用。围绕主责主业,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派驻(派出)机构领导的具体化制度化。不断完善派驻干部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配齐配强派驻机构干部队伍。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指导文件要求,健全乡镇监察办公室配套管理制度,探索推动在村党组织中设置纪律检查委员,在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监察联络员。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等机关在案件管辖、移送审查起诉、证据审查、党纪政务处分等方面的配合,强化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七)持续推动巡察监督和促进成果运用上下功夫。聚焦政治巡察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工作计划,统筹谋划本级巡察“回头看”。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探索建立整改问责机制,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等问题,抓住典型,严肃问责。推动巡察与纪律、监察、派驻、组织等监督统筹衔接,与宣传、审计、统计、群众等监督协同配合,持续释放监督社会效果和纪法效果。配合督促做好中央第二巡视组巡视广西和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巡视桂林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标对表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八)全力打造一支适应新时代、新征程、新要求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拧紧思想“总开关”,县纪委常委会要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增强斗争本领,优化全员培训,把“传帮带”、以案代训等纪法培训实训作为重点,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行政策水平和执纪执法能力。突出机关党建引领,持续培育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完善干部监督管理内控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防治“灯下黑”,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征程呼唤新作为。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桂林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担当实干、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奋力书写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阳朔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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