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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李紫倩
来源:县人民检察院
摘要: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曾庆秋作了动员讲话,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鄢红燕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明娟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县委管理的其他干部出席会议;全体检察干警列席会议。
       曾庆秋指出,巡察是巡视向基层的延伸和拓展,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第二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聚焦县人民检察院承担的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重点检查“四个聚焦”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鄢红燕强调,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政治意识,深刻认识巡察是体检和治病、是关心和爱护。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接受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汇报工作、反映情况。
       刘明娟表示,此次巡察,既是县委对我院检察工作的全面检阅,更是对我们检察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县人民检察院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严格按照巡察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全力配合。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时间为3个月。巡察期间开通信访专用手机:1777738689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开设邮政专用信箱:广西壮族自治区阳朔县A130号信箱。同时在县人民检察院大门、县看守所等2处设置巡察意见箱,由巡察组直接管理。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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