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3日至7月3日,阳朔县委巡察办对县人大机关、县教育局等9个单位进行了常规巡察。近日,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
会上,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分别到会指导,传达县委书记周彦在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就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巡察组相关成员、被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出席反馈会;被巡察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被巡察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党组织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桂林市委、阳朔县委的有关决策部署,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呈现出干事创业的良好态势。同时,会上也指出了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聚焦落实主责主业有差距;有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抓党建工作不够有力,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有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执行财经纪律有偏差。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细落实,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实际行动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明责定责真整实改。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率先垂范,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责任,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督责查责常态化。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县委组织部要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推动提升整改成效;三是强化整改改革相结合,提升治理效能。要以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为切入点,积极破解制约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问题,把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与推动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诚恳接受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并将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症结所在,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抓铁有痕的劲头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努力将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好、执行好,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回应社会的关心和时代的重托。
十四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时间:2023-09-15 08:23:02
作者:熊容贤
来源:县委巡察办
摘要:近日,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反馈会,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