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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林业局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廖庆益 莫日斌
来源:阳朔县林业局
摘要:根据桂林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桂林市委、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2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反馈巡察情况。县纪委监委副书记黎明德、巡察办主任鄢红燕、巡察组组长黄荣发、副组长梁高荣向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洪承反馈了巡察情况;黄荣发组长代表巡察组向县林业局领导班子进行了反馈,鄢红燕主任对县林业局提出了整改要求,黎明德副书记对县林业局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廖洪承书记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2月15日,阳朔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巡视巡察相关条例,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结合部门和群团组织特点,紧扣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三个聚焦”开展监督,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县委报告了有关情况。
        巡察组组长黄荣发指出,自2017年上一轮巡察以来,县林业局党组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阳朔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对照桂林市委和县委的有关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克服下属机构人员平均年龄老化的困难,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阳朔旅游胜地建设等中心工作,聚焦实施造林绿化、加强森林资源管理等主责主业,为我县获得了2019年“全国绿化模范县”、2020年“自治区涉林绩效考核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同时,经过本次巡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到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有差距、履行保护绿水青山的职责还有不足。二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待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三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弱项,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下属单位组织生活会不规范,会议记录不规范。
        巡察组组长黄荣发代表巡察组提出了四条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科学保护漓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好保护绿水青山的职责。二是增强政治意识,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是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四是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增强监督执纪意识。
        巡察办主任鄢红燕向与会人员传达学习了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过巡察整改更好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改进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要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确保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扎实有序推进整改,及时报告整改情况。三要主动履行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加强组织领导,织密制度笼子,促进改革发展。
        县委纪委监委副书记黎明德就整改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做好各项工作,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巡察整改的重要性。二是要立行立改,提高整改落实的可操作性,领导班子成员会后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等,整改期间要上下齐心,全民参与,聚焦问题,精准发力,立行立改。三是要抢抓机遇,举一反三,加强巡察整改落实与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四是要完善规章制度。五是整改工作要与局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对于巡察整改工作,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洪承表示,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全面抓好整改,一是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全县林业系统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深化巡察成果;二是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意见和要求,切实加强整改任务落实。三强化党规党纪意识。四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县林业局将以此次巡察工作为新的契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巡察组的要求,高效落实,向县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委巡察办、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参加会议、县林业局及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县林业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部分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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