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县司法局自开展清廉建设工作以来,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新时代清廉机关建设。
压实“两个责任”促落实,确立目标“不跑偏”。阳朔县司法局严格按照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清廉建设部署要求,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清廉机关建设绩效考核指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指标设置,量化评分细则。制定《阳朔县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逐条细化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强化各司法所、股室司法行政工作落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清廉机关建设的工作格局。
深化绩效工作抓执行,监督执纪“不松懈”。紧扣清廉机关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严格执纪问责,认真落实好“四种形态”,建立完善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三个清单”, 全面深入开展“八查”和“六大顽瘴痼疾”排查整治。组织开展《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制作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警示卡;制定完善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常态化推进“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坚持对干警谈心谈话,加强交流沟通和管理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与电子信箱,在各司法所、 服务窗口共设立10个举报箱,加强问题线索收集,发动社会监督力量。
强化绩效结果重运用,廉效结合“不走样”。积极发挥绩效考评的积极导向作用,精准运用结果,坚持将平时监督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面考评。印发《阳朔县司法局清廉建设实施方案》,把清廉建设作为日常监督、政治监督重点,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述职述责重要内容进行考核评议。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融入到工作的各个环节,重点对各基层司法所、各业务股室在纪律作风、履职尽责、政务服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开展督查及整改。强化个人绩效评语评鉴,根据平时到岗情况、工作作风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作为年终绩效考评的依据,以绩效有效推动清廉建设工作任务落地见实。
县司法局:“硬”考核倒逼责任落实 推动清廉建设出实效
发布时间:2023-05-09 10:57:00
作者:梁丹丹
来源:县司法局
摘要:阳朔县司法局自开展清廉建设工作以来,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新时代清廉机关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