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阳朔县纪委监委到县财政局宣布该局原局长张铭江的处分决定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何先永及相关室干部,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县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覃集华宣读了关于张铭江严重违纪违法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
处分决定宣布后,何先永指出,张铭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反映出个别领导干部把纪律规矩当摆设,视监督为儿戏,踩“底线”、越“红线”、触碰“高压线”。县财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加强监管;进一步对局机关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深入查找漏洞,健全、修订、完善关于业务工作、财政资金管理、干部监管等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和办法,扎紧扎牢制度“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毛谋泉表示,县财政局党组将认真汲取张铭江案件的深刻教训,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在思想和行动上发挥表率带头作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党纪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督促干部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自律自警自省,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财政干部,推进财政事业科学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