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阳朔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行动中,发现该县白沙镇旧县村个别村干部在发放生态补偿款过程中,指使他人弄虚作假套取补偿金。最终,2名村干部因违规管理使用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被立案查处。
选准小切口,推动大治理。阳朔县纪委监委聚焦生态补偿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政策执行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环节,出台工作方案,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整改责任3类主体,锁定关键岗位11个、重点人员120余名,派出5个“室组地局”专项检查组,深入漓江沿岸7个乡镇93个村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39个,立案3件,以有力监督增进群众福祉、守护绿水青山。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广大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农村集体“三资”底账不清、资金运行不善、资产流失严重、资源破坏浪费等乱象,统筹用好市、县、乡、村监督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纠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七星区纪委监委把“村级直巡”工作与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紧密结合,采取实地调研、交叉互巡、个别访谈、查看台账等方式,与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倾听群众心声,掌握群众反映问题的“第一手资料”。
今年4月,十一届七星区委第六轮第二巡察组在对朝阳乡开展巡察中,发现丫吉村党支部书记存在擅自破坏、侵占集体土地,改变耕地用途,损害村民集体利益等问题,立即启动“边巡边移”机制。该区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迅速展开核查,目前,共立案查处6件,党纪政务处分6人,提醒谈话2人,印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份,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项,督促丫吉村靶向整改问题,实现集体土地复耕5亩。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创新开展“触初心、促说清”谈心谈话,通过真情感化、政策感召、典型引导、反面警示,教育引导“犯错”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
“我不应该在没有上级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村委租赁房屋和土地获得的收益,发放燃油、通讯补贴,希望组织给予从轻处理。”5月20日,桂林市秀峰区甲山街道某村干部主动到甲山街道纪工委交代了其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自定名目和标准给村干部发放津补贴问题,最终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此前,该区纪委监委在甲山街道组织召开整治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动员部署会,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并对辖区7个行政村50余名村干部开展“触初心、促说清”集体谈心谈话。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8名村干部主动交代了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相关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16人,并将涉案违纪款23万元全部依法追回。
今年4月以来,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各种方式拓宽问题线索反映渠道,通过在全市开展“促初心 听民声 助力乡村振兴”公开大接访活动,以及相关县(市、区)举办“桥头会”、“火塘会”、“院坝会”、“圩日接访”系列活动,共收集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问题线索583条,立案23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0人。(桂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