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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失明”的路灯重启“光明”

作者:唐凌霞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 当夜幕降临,在阳朔县葡萄镇马岚村委大桥村,一盏盏路灯自动亮起,照亮了漆黑的夜。三五成群的村民相约文化广场,拉家常、唱歌、跳舞……到处呈现出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当夜幕降临,在阳朔县葡萄镇马岚村委大桥村,一盏盏路灯自动亮起,照亮了漆黑的夜。三五成群的村民相约文化广场,拉家常、唱歌、跳舞……到处呈现出一派其乐融融的景象。
       “现在路灯亮了,再也不用摸黑出行了,到广场上跳舞娱乐的人也多了。”面对前来回访的葡萄镇纪检监察干部,徐大哥高兴地说道。
       此前,葡萄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大桥村开展日常监督、收集社情民意时,很多村民“吐槽”,该村主干道路灯集体“失明”、广场照明设施不足,影响出行安全。
       小小路灯,事关民生。该镇纪检监察干部立即实地走访核实情况,发现路灯不亮问题和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吻合。据了解,大桥村村内主干道的路灯安装于2015年,由于使用时间长、线路老化等问题,无法正常照明,文化广场也缺乏照明设施。安装路灯本是惠民工程,结果路灯“失明”,反倒成了摆设。
       对此,该镇纪检监察干部立即将该问题反馈给该村所辖村委,督促其履行责任,尽快解决问题。同时,要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村道路灯的日常管理、检修及维护工作。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在该镇纪委有力的监督推动下,该村“两委”干部深入所辖自然村查看路灯情况,经排查发现4个自然村存在路灯损坏,重要路段和重要场所缺乏照明设备的问题,随即召开村"两委”会议、村民大会商讨解决办法,通过摆事实、辨利弊,最终决定利用村集体资金修复和新装路灯。很快,该村委34盏路灯完成“复明”,并新增设太阳能路灯16盏,惠及690户2570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镇纪委聚焦民生突出问题,以“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切入点,通过一线走访、日常监督、座谈调研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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