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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精准监督守护一江碧水

作者:曹丽萍 冯晓霞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摘要: 夏日的漓江,风光旖旎。行走在漓江两岸,沿途可见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

       夏日的漓江,风光旖旎。行走在漓江两岸,沿途可见一幅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画卷。漓江两岸的水草丰茂、江面白鹭翩跹,一江碧水见证了漓江生态的改善,这是桂林市委、市政府为“守护一江碧水”、构建生态发展新格局所作出的努力,也是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忠诚履职,持续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结果。

  近年来,桂林市纪委监委聚焦“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这一“国之大者”,把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当作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清廉桂林”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各级各部门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同时,出台《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方案》《桂林市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三张清单,建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责任体系闭环,为漓江全流域保护、全覆盖治理、全方位提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近年来,全市共发现并督促整改污染河道等问题337个,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2人。

  同时,桂林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领域不作为、慢作为,观望应付、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用铁的纪律守护绿水青山。如针对阳朔县高田镇龙潭村委清蒂村以南存在非法林木砍伐情况,市纪委监委成立“室组地”联合调查组,直指问题、直插一线开展调查,分别对阳朔县林业局森林保护站站长崖某某等15人进行面对面谈话,并调取《林木采伐审批表》、领导分工通知等证据材料,发现存在违规审批发放林木砍伐证、对砍伐情况监管不力等问题,对该案中失职失责的11人进行问责,形成强大震慑,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生活污水问题是江河生态保护的“老大难”问题,关乎着城市建设功能完善和人民群众的幸福感。驻桂林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针对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烦心事和“急难愁盼”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制定了《桂林市农村环境治理项目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组成4个检查组,对全市农整专项资金建设情况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印发专项检查通报。该纪检监察组根据通报情况,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问题“回头看”的监察建议》,督促驻在单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考核管理办法,对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实现有章可循。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处置农村环境整治相关问题线索4件,谈话提醒1人,批评教育2人,诫勉2人。(桂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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