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集体的钱款存放情况我们都不清楚,前段时间镇上通报说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能坐收坐支,现在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再也不是‘糊涂账’了。”近日,荔浦市纪委监委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督查组到花篢镇福灵村进行回访时,该村村民韦大哥说道。
前段时间,荔浦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发现,辖区花篢镇集体经济办在实施香菇种植集体经济项目中,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香菇销售款“账外保管”等问题。最终,该镇集体经济办2名工作人员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管理不到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此,该市纪委监委对花篢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该镇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整改推进会,并对所有集体经济项目经营情况和收支资金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查纠问题3个,并完善《花篢镇山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2项。
农村集体“三资”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基层监督的重点内容。今年以来,荔浦市纪委监委深入开展整治农村集体“三资”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整治行动走深走实,切实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整合力量,强化监督。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室组地”协同联动作用,紧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制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村级合同存在漏洞、资产资源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力量,对全市13个乡镇、144个村集体“三资”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督促整改村集体资产常态化管理不到位问题7个、村集体投资经营合同不规范问题4个、村集体财务管理公示不规范问题4个、村级集体经济运营管理不到位问题43个,挽回经济损失83万余元。
此前,荔浦市纪委监委通过严肃查处双江镇永福村原第一书记莫某某等人违反工作纪律,在未经充分研判的情况下,私下商议决定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并盲目扩大面积,导致永福村集体经济项目共亏损76万余元案件,深挖彻查农村“三资”领域存在的监管不力、跟踪管理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共处置相关问题线索33条,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
该市纪委监委注重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更加规范有序。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深挖问题根源,督促推动相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认真查找体制机制方面漏洞,细化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制发纪检监察建议6份,推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印发《荔浦市村级组织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开展基层“三资”业务管理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等方面专业水平,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切实守好村集体家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