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是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关口,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重要方式。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立足监督职责,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的原则,严格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审查流程,精准规范回复党风廉政意见,严防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保驾护航。
建立廉政档案,动态更新完善。依据“按人归档、动态更新”的要求,该组及时建立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副科级以上人员廉政档案,全面收集完善党员干部个人家庭信息、入党(团)情况、职务职级任免情况、涉及违纪违法问题及处置情况等方面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基础台账。同时采用定期和动态更新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梳理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党纪政务处分情况,及时将反映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的材料纳入廉政档案,提升档案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为科学、有效、准确回复党风廉政意见提供有力支撑,目前已建立完善廉政档案87份。
集中审核把关,综合分析研判。在收到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征求廉政意见函后,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中了解掌握的被征求对象日常一贯表现、工作实绩、纪律作风等情况,围绕是否存在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组织措施等,召开组务会议集中会诊、综合分析研判,从严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确保向组织提供真实、全面的廉政“画像”。
及时归档备案,准确规范回复。安排专人负责,对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征求意见来函、出具的廉政意见逐一登记,统一管理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回复意见中,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回避问题、不遮掩错误,区别不同情况向征求意见单位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廉政意见,确保回复意见的规范性、准确性。2024年以来,共回复驻在部门和综合监督单位关于干部提拔考核、评先评优等方面党风廉政意见4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