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某某同志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诫勉处理(影响期未过)……”日前,在收到驻在单位发来的征求廉政意见函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严”字当头,在筛查问题线索台账和综合分析日常掌握的情况后,严格按照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程序,如实提出回复意见。
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等规定,坚持把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等推荐工作中,从干部遵守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纪律等方面入手,加强分析研判,科学严谨评价干部廉洁情况,严把廉政意见回复关口,着力营造驻在单位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今年以来,已完成52人次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提出暂缓或否定意见2人。
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道重要关口,是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的一个关键环节,是保持干部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党内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近年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把好关口,精准审慎规范开展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确保回复意见全面准确严谨,当好廉政意见审查“守门员”。